法律问答

采用数据电文立合同的哪里定为合同地点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3 11: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确定成立地点如下:一般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如果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一般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则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情形是承诺生效的地点。如果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地点首先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就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也可以成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