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前天在江西吉安发生车祸当场死亡,他在工地上干活,被拉水泥的车撞死,上有60岁的母亲,下有8岁的儿子,我们应该怎样索赔。盼回音。谢谢

2019-04-23 20:0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中离婚,但被车撞死。夫妻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没有做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所以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互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如果男方先死,女方后死,没有子女,男方的个人财产先开始继承,由男方的父母、女方平均继承。
    女方死后,女方的个人财产开始法定继承,由女方的父母继承,因为男方此时已经死亡,无法继承。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根据事故所承担的责任,相应赔偿损失。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你好,首要要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本次事故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承担的赔偿比例就是依据责任大小进行划分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一般也在三十多万左右的,不过这是总体数额,最终承担多少要按照责任的大小。全责就要全部承担,主要责任就要承担大部分,次要责任也要承担一部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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