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转移财产的认定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转移财产属于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再次重新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