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被告,开庭离婚需要拿什么。

起诉离婚
2022-11-23 13:3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需要带法院开庭的传票、身份证,以及需在法庭上提交的新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离婚开庭需要带的东西: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开庭需要带的东西: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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