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超过37天家属应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
2022-11-23 14:1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已超过37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拘留15天一般会通知家属。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刑事拘留37天后,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因为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超过三十七天的拘留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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