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15年因为团伙盗窃被拘留10天其次16年1月也是因为盗窃被拘留5天,(两件案子是一起执行的)被行政拘留一共15天那时候满16未满18周岁,请问今年可以去当兵吗?

刑事辩护
2019-04-23 20:1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执行中,由法院对被执行人决定拘留是对被执行人所采取的一种民事制裁措施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被法院拘留的,仍然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被执行人在被法院拘留后,仍然应该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支付赔偿款。拘留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承担的是行政责任;而赔偿是对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弥补,属于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两者并不冲突,不能因为被行政拘留了而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 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对未成年人也具体要求,没有满足年龄的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要刑事拘留。盗窃罪现在不是单一的数额犯,也是行为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以数额定罪量刑的,是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因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