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产过户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3 14: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房产过户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还不执行的,可以拿着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离婚时对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解决的方式:如果一方不配合过户生效裁判载明的房产,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是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过户的,一般可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再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先协商沟通,如沟通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保护自身权益。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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