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该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3 14: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合同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可以补充约定,无法补充约定的,就按照法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施工逾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
    0.5%支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工程施工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超过违约金数额上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该标准为限适当地减少;而违约金过低的,则可以请求适当地增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