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的程序有: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等。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