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3 14: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能够任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被无故罚款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返还罚款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则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不可以对员工任意罚款,罚款属于违法,且属于克扣工资,如果员工被罚款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不能够任意对员工进行罚款。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部分来弥补其经济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