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案件开庭审理后超过六个月没有下判决书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1-23 15: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庭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的处理办法是:先跟主办该案件的法官进行联系,询问下案件的进展,如果是因为法官个人原因导致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投诉。但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的,属于正常情况,因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 在法院对劳动纠纷案件开庭后,如果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下判决书;如果定期宣判的,则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而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庭审后经过下列期限会出判决书:
    1、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自法院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会出判决书;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自法院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会出判决书;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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