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才卖的农民房可以退吗?

房屋买卖
2022-11-23 16: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退房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五证不全,开发商逾期交房;
    2、房地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卖出去后,如果具有合同无效等情形,可以要回房屋。如果合同有效,买方也不存在根本违约等情形,房屋在卖出后出卖人不可以要回。一般卖给本村户口的人不能要回,卖给本村户口之外的人可以要回。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商品房退房情形如下:
    1、开发商在被买受人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交付核验后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形;
    4、质量问题导致房屋无法正常居住的情形;
    5、法律规定的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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