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就是法律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
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
放弃继承的,由
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