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
2022-11-23 18: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
    (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1、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3、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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