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一定要回户口当地办吗?

起诉离婚
2022-11-23 18: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则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不是一定要回原籍登记处。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离婚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如果双方为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与户口没有关系,一方可直接向另一方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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