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指股权投资企业

投融资
2022-11-23 19:5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投资类公司是指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内资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是指企业采用合伙的形式,以募集股权投资设立的方式成立的企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也是合伙企业的一种,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调整。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根据工商局与金融办、税务局联合发文的《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相关企业的设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内资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和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的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法律依据:《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三、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条件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法律依据:《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三、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条件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