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亲戚犯诈骗罪,判了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他本人未婚也没财产,可以不交罚金吗

诈骗
2022-11-23 19: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罪的罚金一般不可以不交。被执行人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执行。如果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会强制其缴纳。但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则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予以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诈骗罪的罚金一般是必须要交的。被执行人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执行。如果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会强制其缴纳。但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则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予以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对被告人判处罚金的,不会执行犯罪分子配偶的合法财产,而是会执行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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