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租的门面前面的营业执照没注销,我可以重新办营业执照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3 20: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租户不注销营业执照,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持相关产权证书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撤销手续,然后该房子可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了。原租户应当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 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营业执照复印件是无效的,只要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营业执照不注销不可以,如果公司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应当注销登记的情形的,必须要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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