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临时停在混合车道,被电动车追尾,报警了,交警过来看了一下现场,问了一下人有没有事,当时说我人没事,过了几天就说腰有点不舒服,要去医院看看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3 20:4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外地被追尾应当报警同时报告保险公司,交警和保险公司会进行现场勘查,确定责任后,提出理赔方案;交警出具道路交通认定书,双方协商进行损害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交警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立案后由交管部门出具简易或者一般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车辆有保险的还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交管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然后进行调解损害赔偿,不能调解的走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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