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哪些情形

保险赔偿
2022-11-23 2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这些:
    1、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具体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为: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
    4、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