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企业设立要什么条件

合伙企业
2022-11-23 21: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合伙企业要以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设立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一个人只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既可以是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人、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有各个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