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联系的兼职,被骗过去后被威胁银行卡转账

网络诈骗
2022-11-23 21: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上被骗后,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后立即冻结自己的银行卡,并且停止支付功能;准备自己被骗资料去当地派出所报案等待结案,破案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破行动。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 网上被骗了,首先保留被骗证据,例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如果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应该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局所报案。如果个人被骗金额低于2000元,一般不会立案,但是知道对方是谁的,也可以报警,因为会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行为人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且恶意透支数额超过五万元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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