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要结婚了,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子,我们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2-11-23 22: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的,夫妻双方只需携带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可,经审查认为通过审核的,可以依法加上孩子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结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可以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其结婚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然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材料合法的,应当进行房产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可以加名字,加名字是个人意愿,只要不是被胁迫或者用法律禁止的行为逼迫加名字都是可以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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