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房子是农村的,写的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房子是父母盖的,离婚我有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3 22:4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购买,且产生于婚前,登记的是男方个人名字,那么离婚不可以分,因为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产生于婚后,可以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的分割: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自己名字的,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该房是在婚后购买,即使只写了男方的名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有权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内房产只写一方的名字,如果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那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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