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有什么责任

2022-11-23 22: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清算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
    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妥善保管企业财产,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理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2、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在破产清算中,法定代表人有以下的责任:
    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妥善保管企业财产,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理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2、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在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法定代表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司财产,不得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3、依法提交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第一百二十八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