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原来的结婚证还有用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3 22: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后,以前的离婚证就没有用了,离婚的行为证明夫妻关系已经消灭了,再次结婚的,属于确定新的婚姻关系。对于办理婚姻关系的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财产份额、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结婚证上盖上“证件失效”的印章。也就是说,结婚证在离婚证出具之后就已经失效。
    不过,如果当事人的离婚证丢失的话,盖了“证件失效”印章的结婚证也能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的事实及离婚的时间。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法院会收缴结婚证,即不会将结婚证返还给当事人。
    也就是说,结婚证没有用处了。不过,如果双方当事人想留取结婚证作为自己过往的留念,当事人可以在结婚证被法院收缴之前拍个照或者复印几份。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结婚后离婚证一般是没有用了。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凭《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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