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欠钱拿公司财产抵押法人签字盖公章,法人不签字有效吗?

2019-04-23 21:3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
    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都采用调解;
    2、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达成的调解;
    3、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判决。
    要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
  • 1以非自己所有或有处分权的财产设定抵押的合同无效,债权人不能获得对该财产的抵押权

    2抵押合同不因系以查封落空财产设定抵押而无效

    3董事会决议是公司内部事务,不能以此对抗不知情的抵押权人,即使未经董事会决议,抵押合同仍然有效,抵押权及于约定期间发生的债务

    4当事人约定先办理抵押登记后签订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抵押登记不因其先于主合同债权成立而无效

  •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 根据本条规定,财产抵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第二,是本条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包括: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享有用益物权,法律规定该用益物权可以抵押。比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定,或者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将其占有、使用的财产抵押。比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一般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抵押、有偿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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