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单位不给停缴社保,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1-24 00: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停缴社保的,由当地社保部门责令补交;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停缴社保的,由劳动者自己缴纳社保或者把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原单位社保的停缴需在员工离职之后,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等资料交给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减员手续、暂停为其缴纳社保。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单位不给交社保,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劳动者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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