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干十四年没给我交保险,现在我已51岁,单位不想用我了,公司怎么赔偿我

社会保险
2022-11-24 06:4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给足额上保险,劳动者不能由此要求赔偿,但是可以要求补缴,必要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若劳动者因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劳动者应该向用人单位协商,说明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若因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公司不给员工上保险,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不进行针对未缴纳社会保险而赔偿。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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