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了人才补贴,中途断缴社保,钱会被要求退还吗

2022-11-24 06:5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若是为了补交员工的社保待遇而要求返还社保补贴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可以返还。因为用人单位还需要维持缴纳滞纳金。若是无故要求返还则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社保一般可补缴三个月之前的,并需有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和上述材料去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填写补缴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即可补缴。
    法律依据:
    《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 退社保需要经过下列手续:参保人员将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出国定居证明等资料交至最后参保单位劳资负责处;打印社保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一次性返还单;将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及收款收据至政务公开大厅社保财务台,开具转账支票;参保人员到单位领取返还社保费用。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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