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户口本丢失了,但急需户口本复印件该怎么办

2022-11-24 07:3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丢失后应尽快补办,户主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补办的,也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的,必须出具相关委托书或委托证明,且补办户口本应当到户主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如果你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个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的原因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户口本丢了能马上补出来。申请补办户口本之后,当天就可以完成所有手续并领取到新的户口本,但前提是一次性准备好所有材料。户口本丢失,户主应当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并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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