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处理违章本人不去能处理吗

2022-11-24 07:4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违章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本人去的,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明、驾驶证到交警部门打印罚单或处罚通知书,然后凭借处罚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本人不去,由别人代办处理违章是可以的,但要出具授权委托书。代办人需要提交被代办人以及本人的身份证,被代办人的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处罚决定书,把以上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违章行为一般指超出规定范围内行为,具有会影响或潜在存在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违章行为一般是警告、罚金,严重的顶多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违法是违反的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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