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位权是否可以行使共有债权

遗产继承
2022-11-24 07: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成立代位权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而言属于权利人,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须债务陷于迟延;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要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的规定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行使的客体,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