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欠我钱,但是他坐牢了,财产冻结一年了,我现在急用钱,起诉他能拿到吗

债务追讨
2022-11-24 08: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没有财产的欠钱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在三年内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在欠钱人有财产时再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欠钱拿东西违法。可以采取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当事人不能私自拿欠款人的东西抵债,该行为可能侵权。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胜诉后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欠钱不还,如果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过了五年,一般不能起诉。因为对方会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但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仍然同意履行的,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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