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孙女儿的爷爷,在房物继承权力问题上,儿子儿媳妇还年青,我现在夫妻俩六十五了,准备确认遗嘱继承,我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她们俩发誓言,不再生了,那我孙女儿还不到四岁,他有没有直接继承这118.9面积的权限,在新都老城与新城区XX附近!

遗产继承
2022-11-24 08: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房子给孙子继承的,爷爷的房子孙子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孙子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房产给孙女继承的,爷爷去世孙女能继承房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孙女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如果外孙女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房产给外祖母继承的,可以继承外孙女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外孙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外祖母不能继承外孙女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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