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有什么区别

拆迁补偿
2022-11-24 08:4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回迁房一般是大产权房。拆迁安置回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依法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可以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拆迁的住户进行重新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拆迁户的房子。安置房政府补偿给拆迁户的,而且5年内不可以自由买卖。而回迁房是开发商补偿给拆迁户,没有交易限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拆迁安置可以要求原地回迁,主张补偿同等面积的回迁安置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的旧房进行调换,或者选择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的旧房调换进行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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