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遗嘱可以修改,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尽管公证遗嘱是经法律程序而成立的,但只要立遗嘱人还健在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有权对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
法律依据:公证过的遗嘱可以修改,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尽管公证遗嘱是经法律程序而成立的,但只要立遗嘱人还健在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有权对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