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不到一年,一般不用返还彩礼,但是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离婚的时候还是可以要求女返还彩礼,不过如果女方已经将彩礼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已经使用的部分不用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