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4 09: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清算的申请主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公司股东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是有权申请对公司清算的。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公司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股东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是有权申请对公司清算的。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公司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 股东可以申请公司清算的情形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法定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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