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不付抚养费,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还是没有

子女抚养
2022-11-24 09: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法判决支付抚养费后,在判决生效后拒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可以拿到抚养费。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能力,那强制执行也是没有用的,只能等对方找到工作之后,有了收入才可以继续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男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法院不一定会强制执行。男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先与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协议抚养费的支付,男方能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不能分期的,可以减少或者暂停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如果实在是无力支付的,女方可向申请法院执行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