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中,逾期交付房租的,每日加收200元的滞纳金。合理吗?房租迟交一周,APP上已收取滞纳金并和房租一并交付,房租到期签房屋终止协议时,对方以逾期每日200元滞纳金为由,从押金里扣除,这个有违反什么条例吗?

房屋租赁
2022-11-24 09:4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滞纳金不属于房租逾期支付收取的范围,因此也就不存在房租滞纳金收取标准了。如果承租方逾期支付或拖欠房租的,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违约金一般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只能由行政主体适用,有关房租的问题不会涉及滞纳金的缴纳。如果在房屋租赁中,有一方当事人违约了,另一方可以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一般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般不可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滞纳金。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处罚的一种类型,在实际应用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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