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遭受环境污染,医院污水站离我家只有3、8米,要害是它居高我临下,毒气泻露,害死了我的丈夫,我走完了法律程序,都说我设有证,证给了法院,他们就是是不看不核查。供借口将我驳回、不支持。我现路在何方?

环境污染
2022-11-24 09: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环保机构就环境污染纠纷作出的行政调解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对行政调解要求行政复议或者以环保机构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向法院起诉 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基于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具有复杂性、技术性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是,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被侵权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对此,相关法律规定: 被侵权人请求环境损害赔偿时,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 第一,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可以提供有毒地块的检验报告,证明污染者实施了排污行为; 第二,被侵权人的损害结果,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证明被侵权人受到损害的事实; 第三,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关联性。
  • 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