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如果是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卡,则与社保卡合一了。如果是指参保人员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卡,则没有与社保卡合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