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路边盗窃自行车一辆,ll月20日下午被抓,拘留14天并处罚金1000元,外加体检费500元,评怙价2980元,初犯没有前科,已移交检查院。还没通知家属。具体怎样量刑

刑事辩护
2019-04-24 00:2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由被处罚人或者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因此如果盗窃后满足上述有关情形,可能会被拘留。
  • 孕妇偷窃,与普通人一样也是犯罪,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鉴于孕妇的特殊情况,一般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判处刑罚后,因处在孕期或哺乳期,一般也是暂予监外执行。但一旦上述情形消失,立即收监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三)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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