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职工超过退休年龄,鉴定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工伤索赔
2022-11-24 12: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业病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提交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材料,认定为职业病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 超过退休年龄的不能认定工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职业伤害不能认定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客观上也无法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得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