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如何走法院,需要哪些程序

协议离婚
2022-11-24 12: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法院离婚应当走的程序如下: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审核、立案,立案后,法院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协议离婚要走的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工作人员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通过法院离婚需要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执行等。且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必须先组织调解,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不能和好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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