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兼并的原则

公司并购
2022-11-24 13: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兼并的原则是:
    1、兼并有利原则,企业兼并应当是兼并后对企业发展更加有利,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2、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原则;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
    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遵循以下的原则进行企业合并:
    1、兼并有利原则,企业兼并应当是兼并后对企业发展更加有利,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2、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原则;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
    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企业兼并的原则内容有:
    1、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的原则;
    2、自愿原则
    3、互利原则;
    4、有偿原则;
    5、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