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被注册了不能用吗

商标
2022-11-24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申请中的商标不可以使用。商标的专有权利是从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的,在申请时商标并不具有排他的性质,所以任何人和单位可以在此阶段使用商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也能用,但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并且如果该商品属于烟、药品等领域的,其经营者必须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进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 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属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