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如某公司不能按时付款应承担工程款总额的10%违约金,后某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一直不付款,至今已违约二年了,我现在诉讼法院时,是否可以同时举张违约金及一直占用不付的工程款利息?我若按年利率15%举张占用资金利息可以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4 16:0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可以同时主张。承包合同中有相应约定的,或者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利息单独支付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的,均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与利息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一方违约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利息就属于债务的部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工程款违约付利息。工程款逾期利息的计算: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