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麻烦问一下,领失业金期间,能不能同时申请?4050灵活人员失业社保补贴,失业金和社保补贴两者有冲突吗?还是领领了失业金就不能申报社保补贴呢?

社会保险
2022-11-24 16: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失业之后,其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当事人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或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社保失业金的领取可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并声明本人有求职意向,然后社保局审核以后,符合条件的,会发给失业金。领取失业金要缴纳失业险满一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领失业补贴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携带书面的离职证明去本人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失业证,然后携带失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有求职意向,最后在社保局核定失业金后就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